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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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2日,中卫市检察院召开“强化检察监督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”主题新闻发布会,中卫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俞敏主持发布会,华兴时报、宁夏法治报、中卫新闻传媒集团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。
发布会上,中卫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张克勤介绍了《中卫市检察院关于构建“生态检察”机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的出台背景、意义和主要内容,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的具体安排。与会媒体记者围绕构建“生态检察”机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提问,发布人员分别作了解答。
张克勤副检察长介绍,《意见》紧紧围绕中央和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,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找准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落脚点,以构建“生态检察”机制为重点,精准聚集、全面发力,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,切实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要健全精准惩防机制,依法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。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惩治犯罪职能作用,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。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,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犯罪。主动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治理,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相结合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要完善检察监督机制,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。加强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立案监督,完善“两法衔接”“155”监督模式,依法监督纠正突出问题。加强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审判监督,完善证据审查机制,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类案研究,确保办案效果。加强破坏生态环境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,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要建立公益诉讼机制,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。积极参与河湖保护行动,主动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污染调查,推动完善“河湖水系”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。积极参与生态功能区建设,跟踪监督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修复工作,加大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专项调查,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或起诉。积极参与“美丽乡村”建设,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,依法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,深化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,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全市检察机关要健全工作机制,增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合力。完善内部配合机制,构建多部门联动“一体化”工作机制,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组,加强内部合力。健全外部协作机制,建立健全与公安、法院联席会议机制,完善“两法衔接”机制,完善监察委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机制,实现同向发力。
张克勤副检察长介绍,今年以来,中卫市检察院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安排部署,结合中卫实际,制定《关于深入贯彻落实〈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,进一步推动法治宁夏建设的意见〉的实施方案》,积极推动构建“党委领导、人大监督、政府支持、多方协作、检察承担”公益诉讼格局。部署开展“公益诉讼推进年”专项活动,建立健全内部协作、一体化办案、联席会议等机制,扎实有序推进。同时,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领域、黄河流域排污等4个专项监督活动,确保公益诉讼取得实效。截止目前,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件(民事3件,行政42件)。立案审查35件。其中,立案审查涉及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,已按照法律程序发出诉前公告。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,分别为:涉及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领域23件,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,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,国有土地出让领域1件。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,截止目前行政机关已整改并回复20件,正在整改11件,逾期未整改1件。对于逾期未整改的1件已上报上自治区检察院审批,拟提起诉讼。同时,通过诉前检察建议,促使行政机关加大监管力度,共收回人防易地建设工程费329.45万元、国土出让金600万元,恢复耕地、林地合计 39.44 亩;整理畅通沟道1条;清理垃圾60余吨;无害化处理牲畜尸体33只;没收非法行医所得2000元及相关药品、器械。
张克勤副检察长表示,今年以来,全市检察机关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,依托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共享平台,加大对农牧、国土、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跟踪监督,及时监督纠正以罚代刑、有案不立、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,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8件,主要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案6件、滥伐林木案1件、污染环境案1件;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2人。截止目前,共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7人,其中,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件3人、盗(滥)伐林木犯罪2件4人。